• 1
  • 2
  • 3
  • 4
  • 5
    

工作职责

农药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制定全区农药管理工作规划,做到坚持依法办事,树立文明监管形象。

2、负责全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农药质量监督、检查和查处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

3、负责全区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工作。

4、负责全区违反农药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督查及农药纠纷调查、调解。

5、组织全区农药监督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农药法律、法规及科学安全用药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6、负责全区农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