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2017年农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鼎城区2017年承担了农药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建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为契机,以服务现代农业和绿色农业发展为导向,以创新农药监管机制为抓手,以健全我区农药监管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药监管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高标准实施农药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探索有效的农药监管模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农药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放心农药经营示范门店,鼓励县级批发商成立配送网络,力争农药实行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农药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全部落实。执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专柜销售制度。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检查,抽检农药产品,产品及标签检查率100%,假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开展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受训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农药监管信息化建设
1、摸清基础数据
重点摸清本区内企业数据(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使用大户)、产品数据(限用农药、低毒生物农药销售使用情况,大宗农产品用药现状、小宗作物及用药现状)、管理数据(历年市场抽查数据、巡查检查数据、企业及产品通报情况等),达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目的。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
平台内容应覆盖本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基本情况;农药监管、诚信体系建设;执法案件查处和通报;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实行电子进销货台账管理;信息推送、交流互动平台等数据。用数据全面支撑农药经营许可审查、执法监管、行业监测、公众查询、科普宣传工作,实现监管信息化,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今年实现通过平台联接20个乡镇监管站、监管15家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和10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并把他们的所有农药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农药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从2017年《鼎城区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购》项目中配备相应的设备,作为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
(二)农药经营规模化建设
1、试行农药经营门店总量控制
在保证农药供应的前提下,以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后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为契机,严格农药经营的准入标准,提高准入条件,根据乡镇的需要有效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的调整农药经营网点,合理核定经营单位数量,逐步解决农资经营门店数量多、规模小、分布不合理、效益低等问题。
2、引导连锁经营
召集本区农资协会的各成员共同商议,鼓励采取“连锁”、“直营”、“加盟”等形式整合资源,形成县有配送中心,镇有分销门店,村有加盟服务点,三位一体的城乡互动、连锁经营网络,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分销等功能,推动农药零售企业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建设
在本区范围内选择15家条件允许的农资经营门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依照“药品超市”的标准,进行“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
创建内容:(1)示范门店统一定制经营货架及柜台,门店重新简单装潢,保障示范门店有良好的店面形象;(2)统一配备建立电子档案及溯源管理所需的计算机、扫描枪、条形码打印机、身份证识别器等硬件设备;(3)统一制作悬挂“农药经营示范门店”铭牌;(4)统一上墙制度及监管责任牌;(5)农药产品明码标价,按超市货架模式分类摆放;(6)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提升经营人员素质、提升指导科学用药的能力,定期组织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7)设立该店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单位,统一发放回收装置;(8)统一使用示范县开发的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并跟县级农药监管系统连接,做到电子购销台账联网、档案联网、监控联网。
(四)市场监管建设
1、落实“四项制度”
一是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根据新《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清查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做到依法依规核发许可证,取缔非法经营。二是落实农药产品备案制度。做好辖区内农药产品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逐一登记造册,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平台予以公布,严防不合格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三是落实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近三年的监督抽查、巡查检查、群众举报等信息,开展农药经营门店信用评级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农药经营诚信档案。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公示制度。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在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使用大户设立农药监管责任公示牌,注明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和主体责任人姓名及电话。
2、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
本区内高毒、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和可溯源管理,所有高毒、限制使用农药全部纳入定点经营管理范围,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经营高毒、限制使用农药的,一是要获得高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要设立限用农药专柜,落实专柜销售制;三是要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告知购买者正确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四是要使用全省统一式样的购销台账,并建立电子台账,详细登记购买者姓名、地址、电话、农药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购买者凭身份证实名购药,并在购销台账上签名确认,落实购药备案制、经营台账制、实名购买制。
3、开展市场巡查检查
组织开展农药市场巡查、检查工作。计划本年度对全区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巡查一次,乡镇监管部门每月对本辖区的农药经营门店和使用大户巡查四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制度上墙、是否建立购销台账、是否分类摆放;检查是否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检查标签“三证”、产品名称、毒性、使用范围与防治对象、生产厂家等内容,以及产品是否过期;检查使用大户农药是否规范使用,使用记录是否健全。每次巡查检查必须填写日常巡查检查记录表。本年度计划抽检农药样品40批,检查标签200张以上。加大对违禁、假劣农药查处力度,违禁、假劣农药查处率达到100%。
4、农药经营管理培训
组织辖区内农药经营、使用及管理人员分三批次进行新《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培训,以提升农药经营、使用及管理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县级农药监管站和乡镇农药监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县级农药批发单位和农药经营示范门店的农药经营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分乡镇对该乡镇进行农药经营人员和农药使用大户进行培训。做到“三有”,通过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条幅、广告牌等)、新闻报道(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等形式,在农药销售和使用高峰季节,因地制宜开展农药管理宣传活动,层层举办农药管理法规和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宣传普及农药法规及科普知识,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农药经营服务和科学使用水平。
四、进度安排
1-5月中旬 制定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5下旬 根据本区实际,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6~11月 落实各项建设内容,接受省农委及市农委不定期项目督查和指导。
11月~12月 项目总结。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和绩效报告。
12月中下旬 接受省农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项目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农委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细化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实施进度及工作措施,成立鼎城区农药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鼎城区农药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二)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实行转账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效果。
常德市鼎城区农药监督管理站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