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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 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0 02:53 阅读次数:155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

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制度

   一、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对全镇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对镇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二、每年对每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编码内的每种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检2次以上;每周对镇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抽检样品10个以上。

三、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周一将上周的抽样检测结果统计报镇政府;每月25日将本月的抽样检测结果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投入品使用高峰期(5月—9月)每周报送一次。

四、抽检过程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应按《农产品检测不合格样品报告与处置制度》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五、配合上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搞好本镇的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

六、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要求,搞好农产品抽检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