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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鼎农[2018] 7号

来源:鼎城区农业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1 10:57 阅读次数:152

常鼎农[2018] 7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与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涉农街道办事处农业站,芦苇场生产股,园艺场、特养场生产办,花岩溪管委会农林科,局属相关单位:现将《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局

                         2018年3月15日


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鼎城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及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省市县(区)联动互补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总目标,在配合完成部省市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区级开展蔬菜、水果、稻谷(米)、茶业等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少于3300批次,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风险监测和排查。年内完成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的“双认证”工作。已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测室的乡镇(街道)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4800批次,其中种植业农产品不少于2000批次。还未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测室的涉农街道、农(林)场、管委会等单位开展种植业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5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等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区乡两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实施。同时,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站)负责搞好相关衔接工作。

(一)配合做好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

1、省级例行监测。共2次,共计39批次。第一次在第一季度,水果10批次;第二次在第四季度,蔬菜9批次、稻谷20批次。蔬菜、水果、稻谷在基地抽取。省(市)级例行监测工作由省(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

2、省级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检,主要针对重要农产品、重要环节和重要节点,对象为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配合做好市级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监督抽查

1、市级例行监测。分别于4月、6月、8月进行,共监测90批次农产品(蔬菜60批次,水果30批次);重点对鼎城区主要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及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进行监测。具体安排见附件3。

2、市级专项监测在对例行监测中问题突出的或民众密切关注的产品,进行风险排查。对稻谷(米)、葡萄(草莓)等优势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时间为相应农产品收获期或根据实际需要,对稻谷(米)、葡萄(草莓)等农产品进行不定期风险排查,共计20批次(水稻10批次,柑橘10批次)。具体安排见附件4。

3、市级监督抽查。分别在“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后进行,对鼎城区主要生产基地和收储运企业,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共开展3次监督抽查,抽检60批次(蔬菜40批次,水果20批次)。具体计划见附件5。

(三)积极开展区级监测

2018年,结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要求,对全区农产品生产环节和农产品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测,即主要对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生产、收储、运输、加工的蔬菜、水果、稻谷等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全年共监测3300批次,由区检测中心负责实施,以快速检测为主,主要采取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米)等进行例行监测,共2500批次;开展质量安全隐患风险排查500批次;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抽查,共300批次;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米)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8%。

1、开展例行监测。对全区主要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米)生产基地及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进行监测,时间为相应农产品收获期或根据实际需要,共监测2500批次农产品。具体计划见附件6。

2、开展风险排查。对例行监测中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场、管委会)或民众密切关注的产品,进行风险排查(专项监测)。主要是对草莓、葡萄、莲藕、荸荠、桃、梨、姜、马铃薯、等农产品进行风险排查,时间为相应农产品收获期,抽取500批次。具体计划见附件7。

3、开展监督抽查。对全区主要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米)生产基地及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进行监测。主要在“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中高考”、“两会”等重点时段进行,以蔬菜、水果为重点,抽检300批次。对生产基地及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进行监测。具体计划见附件8。

(四)积极开展乡镇监测

已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测室的乡镇(街道)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4800批次。其中:种植业农产品不少于2000批次(例行监测1500批次,风险排查500批次)。还未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检测室的农(林)场、管委会等开展种植业农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500批次(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场、管委会)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根据区级监测工作方案制订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以本区域内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米)等为重点产品,采取快速检测方式。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组织实施例行监测和风险排查。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种养殖业统筹安排,合理分配,科学制定监测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监测力度,落实经费保障,严格工作考核,推动监测工作开展,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规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检测,已纳入“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开展自律性检测,并且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平台系统(此项将纳入今年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协助配合部省市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监测计划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监测计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积极争取各级支持,保障监测经费,确保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协助部、省、市、区四级开展监测抽样,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2、加大监测力度、严格抽检规范。各单位要根据年度监测计划安排,以快速检测为主,充分发挥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乡镇监管站检测室的作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确保年度监测任务完成

3、强化属地责任,严格督导考核。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测责任和任务,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纳入绩效评价内容,推进责任考核机制,采取通报约谈、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督促完成监测任务。区农业局将会同“两办”(区委办、政府办)督查室实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4、规范层级上报,及时上传信息。要依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按程序规定发布各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信息,科学评价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对于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检打联动、及时处置,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影响较大、牵涉面较广的倾向性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置并按程序逐级报告。各相关单位330日前报送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每次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测数据报表归纳统计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至监管平台,且报送至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区农业局监管股将以上传至监管平台的检测数据作为监测工作考核依据。监测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联系。监管股联系人:万伟娟,电话:15873689398。区检测中心联系人:肖文利,13511173806。

附件:

1.      2018年省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2.       2018年省级种植业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安排表

3.       2018年市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4.       2018年市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5.       2018年常德市种植业农产品专项监测安排表

6.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7.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专项监测安排表

8.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9.    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考核评价表

附件1:

2018年省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监测批次

监测时间

监测地点

监测品种(批次)

蔬菜

水果

茶叶

稻谷

第一次

例行监测

第一季度

郭家铺街道

10

第二次

例行监测

第四季度

谢家铺镇

3

花岩溪镇

3

尧天坪镇

2

韩公渡镇

3

十美堂镇

5

3

周家店镇

3

镇德桥镇

4

3

合计

9

10

2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上级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2:

2018年省级种植业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安排表

监测安排

监测内容

承担单位

监测时间

监测地点

监测品类(批次)

蔬菜

水果

茶叶

稻谷

第三方检测机构

随机风险监测

韩公渡镇

2

2

2

牛鼻滩镇

8

3

1

合 计

10

5

3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上级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3:

2018年市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蔬 菜

(批次)

水 果

(批次)

牛鼻滩镇

12

8

4

韩公渡镇

10

5

5

十美堂镇

12

8

4

中河口镇

10

8

2

镇德桥镇

5

5

石公桥镇

5

5

灌溪镇

10

5

5

许家桥乡

5

5

黄土店镇

8

8

尧天坪镇

8

8

郭家铺

5

5

合 计

90

60

3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上级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4:

2018年市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蔬 菜

(批次)

水 果

(批次)

十美堂镇

10

5

周家店镇

5

石公桥镇

5

灌溪镇

10

5

黄土店镇

10

尧天坪镇

10

合 计

60

40

2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上级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5:

2018年常德市种植业农产品专项监测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稻谷/米

茶叶

柑橘

周家店镇

6

4

3

蔡家岗镇

6

2

3

双桥坪镇

4

4

2

园艺场

4

2

合计

20

10

1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上级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6: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蔬 菜

(批次)

水 果

(批次)

牛鼻滩镇

200

180

20

韩公渡镇

150

130

20

十美堂镇

150

120

30

蒿子港镇

100

80

20

中河口镇

200

180

20

周家店镇

120

70

50

石公桥镇

120

70

50

镇德桥镇

120

100

20

灌溪镇

150

120

30

石板滩镇

60

40

20

蔡家岗镇

100

90

10

双桥坪镇

100

60

40

郭家铺街道

60

10

50

斗姆湖街道

60

30

30

谢家铺镇

130

130

许家桥乡

80

80

黄土店镇

150

130

20

草坪镇

100

60

40

花岩溪镇

100

90

10

尧天坪镇

100

100

园艺场

50

30

20

特养场

50

50

花岩溪管委会

50

50

合  计

2500

2000

50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7: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专项监测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莲藕

马铃薯

草莓

葡萄

柑橘

牛鼻滩镇

20

5

15

韩公渡镇

20

5

15

十美堂镇

40

5

20

15

蒿子港镇

20

10

10

中河口镇

40

5

10

10

15

周家店镇

75

5

10

40

20

石公桥镇

25

5

20

镇德桥镇

35

5

10

10

10

灌溪镇

35

20

15

蔡家岗镇

40

40

双桥坪镇

40

40

郭家铺街道

10

10

草坪镇

20

10

10

许家桥乡

5

5

园艺场

75

10

15

30

20

合  计

500

40

10

100

150

50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8:

2018年区本级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监测地点

抽样批次

监测作物种类及批次

蔬 菜

(批次)

水 果

(批次)

牛鼻滩镇

25

20

5

韩公渡镇

20

10

10

十美堂镇

20

10

10

蒿子港镇

10

10

中河口镇

20

15

5

周家店镇

10

5

5

石公桥镇

15

5

10

镇德桥镇

10

10

灌溪镇

20

10

10

石板滩镇

5

5

蔡家岗镇

10

5

5

双桥坪镇

10

5

5

郭家铺街道

10

10

斗姆湖街道

10

5

5

谢家铺镇

20

20

许家桥乡

10

10

黄土店镇

20

15

5

草坪镇

15

10

5

花岩溪镇

10

10

尧天坪镇

15

15

园艺场

15

5

10

合  计

300

205

95

说明:在实际抽样安排中,如另有要求或实际情况有变,则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附件9:

2018年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与评分

备   注

1

组织领导

10

制定了本区域监测方案,并下文,计10分(没有的计0分)。

查看文件

2

工作质量

30

1、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计10分(出现误判或复检结果不吻合1次扣5分);

2、监测记录档案完整,计10分(缺1次扣2分);

3、每次检测结果及时按规定上传(监管平台)并每月按要求上报(区农业局监管股),计10分(不符合要求1次扣1分)。

查看上传记录和上报记录(以上传至监管平台数据为主)

3

能力验证

15

能力验证考核合格,计15分,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计0分。

不定时现场

抽查并考核

4

工作目标

35

1、蔬菜、水果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计10分(低1个百分点扣2分);

2、完成规定的监测数量,计12分(每少完成200批次扣1分);

3、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计10分(发生计0分)。

例行监测合格率以省(市)检为主,区级为辅的原则计分。

5

信息上报

10

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及数据,计10分(迟报1次扣0.5分,每缺报1次扣1分)。

以电子文档或监管平台实时上传时间为准

备注

考核分数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5分为及格;86-94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